谈谈:玉溪市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根据人民银行决定,玉溪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新口子的具体问题可以到我们网站了解一下,也有业内领域专业的客服为您解答问题,为成功合作打下一个良好的开端!https://iu11.com/https://iu11.com/wp-content/uploads/2024/12/9d97e9e4b5907087ae90ee9ca809431d-472x1024-480x300.jpg
一、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即5年期以下(含5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275%下调至26%;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25%下调至31%。
二、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025%,5年以上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575%。
、根据《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银发〔1998〕190号)文件相应规定,对2022年10月1日(不含)之前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含贴息贷款),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且未到期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在一年以上且未到期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3年1月1日(含)起,执行调整后的相应档次利率;
(二)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赎回的贴息贷款,参照本条第(一)项执行。
四、2022年10月1日(含)后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相应档次利率;2023年1月1日之后赎回的贴息贷款(仅限首套房),执行调整后的相应档次利率。
五、对于尚未发放(含受理待审批、审批待发放等)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及经办银行进行清理,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来源:玉溪市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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