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汇算清缴,一定要看这6个税前扣除问题!
然而,很多纳税人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问题还是不够清楚,致使税收缴纳存在一定的问题。因此,员工体检费用可以按照职工福利费的相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因退休人员不属于文件规定的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所以企业支付的这部分费用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因此,您发放的交通费补贴符合上述条件,应当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寒来暑往,马上又进入一个新的年头了,1月1号开始,一年一度的汇算清缴又要来了。然而,很多纳税人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问题还是不够清楚,致使税收缴纳存在一定的问题。今天,小编就来同大家梳理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代理记账的相关资讯可以到我们网站了解一下,从专业角度出发为您解答相关问题,给您优质的服务!https://www.yidianzhang.net/https://www.yidianzhang.net/template/pc/skin/images/fw_42.jpg
1、企业统一给员工体检,发生的费用能否税前扣除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22〕3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因此,员工体检费用可以按照职工福利费的相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2、企业为退休人员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可以扣除吗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22〕27号)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因退休人员不属于文件规定的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所以企业支付的这部分费用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3、我的工资制度规定对在职员工每月补贴交通费150元,与工资一并发放,请问应作为福利费还是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4号)规定,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22〕3号)首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国税函〔2022〕3号文件第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因此,您发放的交通费补贴符合上述条件,应当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
4、我发生的与研发活动相关的差旅费、会议费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吗
可以,但不得超过该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22〕119号)规定,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5、企业取得免税收入对应发生的成本、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吗
《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22〕79号)规定:“六、关于免税收入所对应的费用扣除问题:
根据《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企业取得的各项免税收入所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除另有规定者外,可以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6、劳务派遣人员平时的工资由劳务发放,年终奖由用工单位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人员,用工单位的该笔年终奖支出是否可以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4号)规定,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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